深圳原特区内总面积3000的小地块也能申请城市更新
深圳原特区内总面积3000㎡的小地块也能申请城市更新
专家指出,《暂行措施》第(十八)条明确规定了原特区范围内申请纳入小地块城市更新试点的条件:一是位于原特区内;二是用地面积应小于10000平方米但不小于3000平方米;三是项目改造类型属于工改工、工改商、商改商和落实独立占地且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的项目;四是拆除范围用地内土地及建筑物均具有合法手续;五是更新意愿应当达到100%。
城市更新在线访谈。
原特区内3000㎡的小地块也能申请城市更新
深圳市规土委在全国土地日举行在线访谈,与民互动阐述最新土地政策
如何让市民更加了解最新的城市更新政策,城市未来如何规划发展?昨日上午,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专门召开了“城市更新政策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》在线访谈”,市民是畅所欲言,城市更新办的工作人员更是有问必答。市规土委负责人表示,在第24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,深圳积极推进城市更新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,正是响应了国土资源部、省国土资源厅大力推进节约优先战略。
为市民释义开在线访谈
今年5月27日,深圳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措施》),这个政策对于土地资源紧缺的深圳而言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,通过旧项目改造深圳城市的发展必定迎来更多的增长点。为了给广大市民释义,同时也是响应“推进城市更新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”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,在昨日上午10点,市规划国土委在官方网站上专门召开了在线访谈。
作为城市更新的专家,市城市更新办副主任罗会军向市民解读,新的《暂行措施》是结合深圳旧改近两年来的发展需要而做的政策调整与补充,目的是为了提高深圳城市更新计划的实施率,促进产业更新升级特别是工改工、工改商的比例。《暂行措施》共26条,涉及5方面政策,包括完善城市更新用地处置政策、完善城市更新地价政策、鼓励旧工业区升级改造、试点开展小地块城市更新、强化城市更新实施管理。其中城市更新准入门槛降低,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后可以分割转让等政策调整值得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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